首页 > 仙居律师 > 夫妻间房产受赠方能请求履行吗

夫妻间房产受赠方能请求履行吗

admin 仙居律师 2023年11月20日
夫妻间房产受赠方在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后可以请求履行。赠与合同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,由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的送给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同意接受,一般通过法律程序完成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七条
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第六百五十八条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第六百五十九条
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,应当办理有关手续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夫妻间房产受赠方在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后可以请求履行。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、地点、方式、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,协助办理赠与财产的登记手续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七条
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第六百五十八条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第六百五十九条
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,应当办理有关手续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夫妻间房产受赠方在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后可以请求履行。夫妻一方处分房屋赠与他人的,一般需要签订房屋赠与合同。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,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七条
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第六百五十八条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第六百五十九条
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,应当办理有关手续。

相关文章

友情链接: 沈阳律师 益阳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 湘西律师 随州律师 汕尾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网 杭州工伤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 杭州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石家庄律师 太原律师 通辽律师 抚顺律师 大庆律师 嘉兴律师 长沙律师 三亚律师 绵阳律师 临沧律师 台州律师 绍兴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侵权维权律师 金溪律师 大余律师 昌江区律师